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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诚大讲堂|回顾卢若峥律师《公司控制权争夺实战要点》专题讲座
2023-10-26



9月22日下午,我所卢若峥律师受邀主讲了惠诚大讲堂第三十六期讲座,讲座主题为《公司控制权争夺实战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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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卢律师从业至今一直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业务,曾协助多家知名公司应对控制权争夺纠纷并办理相关案件,累积办案数量超过四百件。卢律师将过去工作中积累的与争夺公司控制权有关的办案经验,提炼为本次讲座的内容。主要包括:


公司控制权是指通过公司内的治理机构(三会一层)和特殊动产(公章证照等)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和能力。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本质上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等关键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这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我们看到的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新闻涉及的一般是上市公司、大型公司,原因在于这些公司更具知名度,更引人注目;但是,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可能出现在任何一家公司,实践中可归为“控制权争夺纠纷”的案件的数量,远大于走进公众视野的案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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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争夺公司控制权是在透彻理解公司内部特定机构的职权的基础上,从相关法规、章程规定入手,促成或者阻止特定事项的推进。具体来说:


在股东(大)会层面,可以通过将持股比例和表决权脱钩(仅适用于有限公司)、设置投票表决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通过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设置一票否决权等方式,控制股东(大)会,进而控制公司。


在董事会层面,可以通过争取提名董事的权利、审慎确定每个股东能提名董事的人数、限制董事的更换数量、提高表决通过所需投票比例、对董事的资格进行审查、控制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等方式控制董事会,进而控制公司;此外,守方还可从提案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入手,拖延、拒绝召开,甚至突然取消特定会议,以便给试图罢免特定董事的“攻方”制造障碍。


在监事会层面,首先,要认识到监事会在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是不容忽视的一环,并从监事和监事会的职能出发,在检查财务资料、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大会议案、提起损害公司利益之诉等环节入手,施加影响力,争夺控制权。


在法定代表人(“法代”)层面,控制权争夺过程中最常出现的、与法代有关的纠纷是“变更法定代表人之诉”(对应的案由一般是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这类诉讼属于非金钱给付型案件,在执行阶段常常遇阻,律师可以通过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涤除原法代并变更登记为新法代、请求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原法代配合变更等方式,促使变更登记尽早完成。


在公章证照层面,如果公司的公章证照被原法代控制,公司可以先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原法代的法代身份,再完成法人变更,进而由新的法代提起公司证照返还之诉。


本次讲座过程中,卢律师还和大家探讨了一些有趣的问题,例如,“控制股东会和控制董事会,哪个更重要?”卢律师认为,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每一方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因此,律师在为客户制定策略时,必须考虑投产比。大多数情况下,优先控制董事会是更好的选择,原因在于:(1)董事会是负责日常运营的机关,控制董事会对公司的影响更为直接;(2)控制董事会的成本一般更低;(3)转让董事会席位(或提名权)是公司内部事务,一般比转让股权简单。


卢律师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公司控制权争夺所涉实务问题的透彻了解,提纲挈领地介绍了该领域的核心问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生动的讲座。听众们在讲座过程中积极互动,观点碰撞,共同进步。


未能参与本次讲座的朋友,可识别下图二维码观看回放。如希望学习更多实务知识,请关注惠诚律所公众号,参与“惠诚大讲堂”,随时随地感受惠诚律师带来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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