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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强
电  话:025-84207265
传  真:(025)86856576
电子邮箱:Lzq0879@163.com
办公地点:南京
执业证号:13201199510154135
使用语言: 中文
擅长领域: 企、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公司法律顾问、企业及公司改制、资产重组、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产权业务
律师感语

人不应小而随意任为、也不应大而畏惧锁行、大是小的累计结果,小是大的发展根本。


教育背景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研究生
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毕业
全国律师函授法律专业毕业


执业经历

江苏兴晟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主任


业务专长


机械工程师

具有30年的丰富法律业务实践经验,尤其擅长解决企事业单位及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和企事业单位及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经营策划,擅长有关各类民商事代理业务企、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公司法律顾问、企业及公司改制、资产重组、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产权业务等。

 

中国农工民主党江苏省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职务和荣誉

江苏省法学会会员

江苏省律协省直分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副主任

2002003年江苏省律协省直分会先进律师


成功案例

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的《南京和成水泥制品厂诉南京金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天津市高级法院审理的《蔡吉祥诉汪平、张明达和中国统计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江苏高级法院二审的《徐跃故意杀人案》


著述

略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政诉讼
采取冻结银行账户保全措施时应加强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