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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刚
电  话:010-66080518
传  真:
电子邮箱:850395223@qq.com
办公地点:北京
执业证号:11101202310709182
使用语言: 中文
擅长领域: 企业法律顾问、民商领域
律师感语

做一个有担当,让老百姓信赖的律师。


教育背景

2009.04-2013.12,自考取得北京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执业经历

2024.02-2024.04,北京市龙基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小额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2022.08-2023.12,北京京腾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顾问单位非诉事务及民商类案件,包括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人身伤害、婚姻纠纷等案件。

2022.02-2022.07,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业务。


业务专长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审查等非诉业务及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离婚纠纷、小额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类案件等。


社会职务和荣誉
成功案例

1、2021年1月27日,张先生入职某医药集团公司,职务为冷链司机,2022年7月30日,公司以业绩下滑、劳动合同订立及履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由,与申请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未果,公司单方解除了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申请人收到解除通知后,委托我方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年终奖等。经我方代理,大兴劳动仲裁支持了张先生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等各项诉求合计65000余元。

2、2021年03月31日,原告李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签订合同,约定由被告对原告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考试进行专业辅导,并代为进行MBA考试报名,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向被告支付了19万元辅导费用。但由于疫情原因未报名成功,被告本应退还学费,但由于被告资金周转的问题,无法将该笔款项全部返还,后经双方协商,将剩余费用转为借款,双方通过腾讯电子签的方式签订了借条及借款补充合同,但被告并未按照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我方代理后,提起诉中保全,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偿还原告剩余借款、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合计约175000元。

3、2022年6月20日,原告姜女士委托被告某商务公司订购2022年6月24日从香港至成都的机票,并向其支付了15000元服务费,被告向原告承诺保证能按时出票,保证乘机人按时出发。而被告未能按约定购到机票,原告不得已另寻他人高价购买机票,从而产生购票差价、办理延期缴费、乘机人延期滞留香港产生的住宿费用、就餐费用、交通费用等多项损失。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被告承担违约损失。经我方代理,法院支持了原告购票差价损失、办理延期缴费及滞留期间的住宿费用等损失合计23000余元。

4、原告张先生与被告张女士于2019年10月08日结婚,婚后于2020年06月16日生育一子张某某,原告称其长期与被告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二人同意离婚,但对于儿子张某某的抚养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张某某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我方接受被告委托后,经仔细分析有利于被告的因素并指导收集证据,法院判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张某某由张女士直接抚养,张先生按3000元/月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张某某满18周岁之日止。张先生可在每周六8时—18时前往探望张某某,张女士给予协助。

2022年03月08日,原告刘女士到被告某游泳馆学习游泳。由于被告未及时清理泳池深水区泳池边缘部分的积水,导致原告不慎滑倒跌入泳池中,双腿磕在泳池边缘受伤。原告受伤后,被告只支付了部分康复治疗费便不再支付。原告与被告就赔偿问题沟通未果,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损失。我方代理后,指导刘女士搜集证据,并代为提起“三期”鉴定申请。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8000余元。


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