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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燕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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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172713942@qq.com
办公地点:东莞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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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擅长处理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非诉法律事务。协助顾问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草拟、审核合同、通知书、函件等文件,排查法律风险,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护航。 擅长处理民商事,多次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等多种类型的诉讼业务,在案件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诉讼结果。
律师感语

以专业素养护客户权益,用职业技能捍法律权威。


教育背景

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法学专业。


执业经历

2016年7月份-2016年10月份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2016年11月份-2018年6月份  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18年7月份-至今  北京市惠诚(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
社会职务和荣誉
成功案例

1、代理黄某某与某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认为物业公司单方作出物业费涨价行为无效。

2、代理马某某与熊某某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最终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为公司已破产,适用破产法,熊某某无权要求马某某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代理某某建筑公司与某某水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支持我方的大部分请求,认为某某水务公司应向某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


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