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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诚律所邱玉明律师代理的案件创下大陆演艺明星司法赔偿违约金的历史纪录

2024.08.02

 

近日,中国大陆知名艺人王某某与其经纪公司——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案由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这是继法院判令王某某不得中途解约、要求其履行合约至期满后,又判令王某向其经纪公司支付违约金2500万元人民币,这一数字创下了中国大陆演艺明星司法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历史纪录。

在此次诉讼过程中,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公司治理与股权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邱玉明律师代理经纪公司全程参与诉讼。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某某频繁更换代理律师,先后委托了三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团队为其代理,而邱玉明律师则自始至终坚定地代理经纪公司,历时五年,经过四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取得了这个结果。这除了体现当事人对邱玉明律师的信赖,也体现了邱玉明律师对法律的热忱和职业素养。

案件简述

王某某原系某经纪公司旗下的签约艺人,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同。在合作的第二年,王某某通过参加某大型综艺平台上一档竞赛栏目中一举成名,成功跻身该节目前九强,从而正式出道踏入了演艺圈。然而,仅六个月后,王某便以该公司规模有限、管理混乱以及克扣艺人收入为由,向该公司发出了解除经纪合约的通知,并随即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解除与某公司的经纪合同。邱律师代理经纪公司参予诉讼迎战,历经两审,最终由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令王某某的解约通知无效,王某某应继续履行经纪合同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随后,其经纪公司基于王某某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此案历经北京市三中院、北京市高院的两级审理,最终法院认定王某某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判决其向经纪公司支付25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据公开资料显示,这个数额创下中国大陆演艺明星在司法判决中支付违约金的新历史纪录(不含港澳台)。

此案的判决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在演艺界引起了轰动,据一位业内资深经纪公司高管透露,这一判决具有重要的标杆示范作用。通常情况下,艺人走红后,往往会试图与最初培养他们的经纪公司解约,以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以往法院多倾向于保护艺人的个人发展利益,倾向于支持解约诉求,使得经纪公司对此无能为力显得较为被动。然而,此次判决不仅否定了艺人单方面随意解约的做法,而且还判令艺人向公司支付巨额违约金,此举无疑为经纪行业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为众多经纪公司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增强了他们对未来艺人管理和行业发展的信心。

邱玉明律师指出,艺人经纪合同是一种综合委托、中介、服务等各种特性为一体的复杂双务合同,合同双方均负有义务,并非能单方随意解除。艺人成名后提出解约的理由一般是: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发展没有规划,公司管理混乱,克扣艺人报酬等。对此,经纪公司在与艺人签订合同之初就应有所准备,对艺人的发展和推广尽可能要量化、细化,然后固定在合同条文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并尽可能地留下证据。并且,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不要随意地约定天价违约金,要尽量约定“跳一跳、够得着”“既贴近生活、又有威慑力”的违约金,因为天价违约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反而会给法官留下大量的自由裁量空间。

邱玉明律师还表示,在本次案件尘埃落定之后,他计划组织一次行业内部的交流沙龙,邀请业界同仁共同探讨经纪公司如何更有效地管理和培育旗下艺人,分享经验教训。这样有助于提升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的合作质量,也有助于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和完善,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邱玉明律师介绍


邱玉明律师:1971年出生,北京市西城区人。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专注于公司法及商务合同的研究,《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的总执笔人及主要起草人,中国国际大学生辩论赛主要评委,《企业合同纠纷疑难解答与风险防范》副主编,《公司股权纠纷解决之道》编委,北京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现为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治理与股权事务部主任。

业务领域:公司治理、股权事务及商务合同等